烏拉特后旗公安局救助一只國家二級野生保護動物
近年來,烏拉特后旗不斷增強生態環境保護力度,生態環境持續好轉,野生動物數量明顯增多。為切實做好野生動物保護工作,烏拉特后旗公安局不斷加大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及野生動物的保護力度,群眾保護野生動物的意識日趨增強,越來越多的群眾在發現需要救助的野生動物時,都會選擇主動報警,形成了全社會共同參與和保護野生動物的良好社會氛圍,警民攜手救助野生動物已成為了生態文明建設的新風尚。
近日,烏拉特后旗公安局接到轄區群眾報警,稱在東升廟陽山大佛院內發現一只野生動物伏在墻角瑟瑟發抖,疑似受傷,請民警前來救助。接到報警后,烏拉特后旗公安局立即組織生環食藥犯罪偵查大隊民警到達現場,經過辨別,確定是一只野生石羊,屬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巖羊又名崖羊、石羊、青羊。形態介于野山羊與野綿羊之間,以青草和各種灌叢枝葉為食,冬季啃食枯草)。民警仔細檢查了小石羊的身體,確定無外傷,判斷應是誤入院內后受到驚嚇不敢行動,經過安撫,在小石羊恢復行動能力后,民警隨機將其帶至野外放歸大山深入,讓其回歸大自然。
警方提醒:野生動物是自然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大自然賦予人類的寶貴自然資源,保護野生動物,維護自然生態平衡,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保護野生動物其實是一件很簡單的事,如果在野外遇到受傷的野生動物,盡量不要私自救助,應立即打電話給相關部門,如果事態緊急,可在專業人士的指導下進行救助;或者,發現有買賣、捕獵野生動物的違法行為,應立即向公安機關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