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草原全媒·正北方網記者 馬麗俠) 今年年初,赤峰市元寶山區平莊某小區30多位業主因房地產商無法兌現“買房贈車位”的承諾,將其訴至法院。近日,經元寶山區法院平莊第一人民法庭調解,房地產開發公司同意賠付各業主6000元。
據了解,某公司售房時向部分業主承諾買房贈送車位,并與業主約定贈送車位號。交房后,卻因車位性質、售房政策等變動,導致車位無法交付,引起業主不滿,30余位業主一氣之下將該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賠償數萬元。
因疫情原因,法官多次通過電話分別向雙方了解事情經過和當事人訴求。疫情過后,法官組織公司代理人和當事人代表進行庭前會議,面對面互訴請求。會議開始時,業主代表情緒激動,多次控訴該公司欺詐、不講信用,如果不予賠償就要去信訪。該公司認為贈送合同本身就有任意解除權,業主主張賠償沒有依據。法官見雙方情緒激動,立即決定對當事人進行背對背調解。最終,在法官調解下,房地產開發公司同意賠付各業主6000元。
該案件的圓滿解決,成功避免了一批群體信訪案件的產生,維護了群眾權益,同時也維護了企業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