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黨建、整作風、強素質、樹形象”專項活動開展以來,達旗公安局第四派出所始終以黨建為引領,牢牢把握“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總要求,著力深化戶籍業務“放管服”改革,把便民、利民、為民作為群眾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感謝警察同志,這么快就幫我把孩子的落戶難題解決了,孩子終于有戶口了,真是太感謝您了!”4月7日,轄區居民康先生將一面印有“為民排憂深情似海 盡職盡責關愛百姓”的錦旗送到了第四派出所民警的手中,衷心感謝第四派出所傾心相助,為其收養的孩子成功落戶,解決了困擾他許久的一塊心病。
今年3月,轄區居民康先生來到第四派出所向戶籍民警求助,希望為其4歲的兒子申請落戶。經民警進一步調查了解得知:4年前,康某夫婦收養了一名男嬰,因不符合收養條件,也沒有孩子親生父母的信息,所以無法辦理收養登記,造成孩子至今未能辦理落戶。如今孩子4歲了,眼看到了入園的年齡,這可急壞了康先生,于是他找到第四派出所求助。
為了保障孩子可以正常入園,本著實事求是、為民解憂的原則,民警與孩子的出生地東勝區某醫院積極協調,與旗公安局行政審批辦溝通對接,最終決定將孩子按照“事實收養登記”落戶。隨后,派出所戶籍民警與社區民警開展走訪調查、收集證明材料、DNA信息采集。最終,在排除了拐賣兒童的情況下,第四派出所按照戶籍業務辦理的程序,為該男孩童成功辦理了事實收養戶口登記手續。
下一步,第四派出所將持續建立健全“我為群眾辦實事”長效機制,用心解決好群眾的煩心事,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基層公安隊伍,樹立人民滿意的派出所新形象。